2013年上半年广州自学考试毕业注册申请将于6月中旬进行。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在初试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毕业登记,并根据各区、县级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的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所需材料和相关费用参加第一次考试。
申请非集体组织毕业的助学机构考生,作为面向社会(个人)的考生,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毕业登记申请手续。
一.申请毕业登记的必要条件
(一)必修课成绩合格。
(2)选修课程所需的最低学分或课程数目。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符合其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数量要求。
(4)应试或毕业论文的结果与选定的毕业专业和入学考试学校相一致。
(5)如果有违规记录,则推迟毕业年数。
(6)未申请专业文凭。
(七)对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必须符合该专业毕业的要求(见附件二)。
二.处理时间
(1)网上申请:6月15日至21日,考生在网上申请。
特别注意:在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相应的地区或县级城市的一审地,不能选择广州市区。
(二)毕业第一次考试:见附件一,广州市各地区、县级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第一次毕业考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三.特别提醒函
考生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历认证,如果他们通过学术信息网12位在线认证代码(非查询代码)申请毕业证书,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电子登记表,不能被“学生身份在线核实报告”。
附件:
(一)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入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第一届毕业考试的时间安排。
2.申请考试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3.开设自学考试的方式是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个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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