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的和要求
了解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许可和著作权质押的概念和特点,了解“著作权法”关于作物利用制度的规定。
课程内容
第1条版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的一项或全部财产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作品夜间转让的特点是:(1)转让的对象限于作品的财产权;(2)转让导致着作权主体的改变;(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的所有权无关。
第II条版权特许
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作品授予他人的法律行为。
著作权许可的特点是:(1)不改变著作权的所有权;(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合同约定的约束;(3)除专有许可外,被许可人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
第三节版权合同
版权合同可分为著作权许可合同和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许可合同是著作权许可使用的一般形式,其主要规定包括:许可使用权的类型;许可使用权的性质;许可使用的范围和期限;支付的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将权利人所享有的部分或全部财产权转让给作品而达成的协议。著作权合同的转让只能转让作品的财产权,不能转让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这种合同是承诺合同、补偿合同和双重事务合同。
作品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作品名称;转让的类型、地理范围和期限;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的交付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节版权质押
除了作品财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外,还可以作为质押物、信托物、破产财产等。
著作权质押是指著作权人为履行附担保债务而以其一项、多项或全部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的行为,债务人不按照合同规定偿还的,债权人有权变卖,优先支付。质权人、质权人作出著作权质押的,应当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评估知识点和要求
注:(1)理解著作权转让的概念;(2)理解著作权许可的概念;(3)理解著作权质押的概念。#p#分页标题#e#
理解:了解版权转让和版权许可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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