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国家考试委员会关于考试现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颁布“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请须知”如下:
一.必要条件和要求
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照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选修某一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有免修课程的,办理免试手续),完成实践环节考核(论文答辩、实习、实验)要求,符合学分要求,由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二.申报和提交的方法
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年6月1日至6月15日和12月1日至12月15日)登录到http://222.221.6.160 9909/medile.jsp(必须使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进行在线声明,如“毕业申请指南”(候选人)所示。申请时,社会考试考生应当选择国家(市)、县(市、区)直属考试机构作为申报确认点,非社会考试考生(高职院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应当选择其他申报确认点。
在网上申请后,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包括三份影印本)、入学考试卡、所有单一科目资格证书、实习、实验或论文答辩合格成绩单、三张一寸照片(与网上上传的照片相符,照片的底色为浅蓝色),亲自前往第一次考试申报确认点(申请本科文凭的考生还必须按照申请专业的要求提供原始文凭、复印件和学术证书报告,并经国家认可),认真审核云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登记表的全部内容(一式三份),签字确认。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表内容一经签署确认,不得变更。
三.处理证书的有关资料和措施
(I)单一证书的遗失
如果单一证书丢失,它将不再被弥补。考生应当填写说明,交给颁发证书的县(市、区)招聘机构,县(市、区)招聘机构应当加盖印章,交给考生保存。入学考试办公室毕业证书提交县(市、区)考试机构时,应当向县(市、区)提交说明和其他资料。
(Ii)更改候选人姓名
身份证上应以文凭上的姓名为准,姓名不一致的候选人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颁发证书,表明这两人是同一人。公开证书将交给县(市、区)考试机构,县(市、区)考试机构将此证书放入考生档案。未经派出所批准,改名无效。
(3)转移程序
考生原在国外考试时,档案尚未转移到考生的当前位置,请尽快与外办联系,办理转学手续。与省级考试办公室联系时,必须申报将转到云南境内,由云南省入学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提供的线索,转移到考生所在地点。从省外转移的档案,必须经国家(市)招生机构审核登记,报送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当传送档案时,考生必须在档案袋上指定身份证号码、新考试号码及考试时间。省内档案的转移不需要通过省级考试机构,国家(市)可以相互处理。为防止伪造档案,移送档案由征兵部门秘密邮寄,考生不得自带档案,否则不予识别。考生移交档案时,必须将考试证书交给县(市、区)招聘机构,然后办理档案移交手续。#p#分页标题#e#
(四)豁免程序
在网上申请文凭前,必须办理豁免手续。符合“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豁免规定”规定的考生,应当在报名点填写豁免申请表,与注册费相同,每科目收费32元。考生持有全日制大学毕业时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考试成绩成绩单(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不能生效)。英文及电脑等级考试证书正本及影印本,请注明初试确认点,并于考试后加盖豁免申请表。考生到省级入学考试机构办理免试手续时,必须随身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由省级入学考试机构盖章,正本交还考生。
四.处理毕业证书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自考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必须有经申报确认点检验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副本(申报确认点考试后,原文凭应退还考生,证书正本不得载入考生档案,以免丢失原文凭)、学历报告、已填写的免试申请表、实习证书或纸资格证书;
(二)改名的,必须持有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颁发的证件;
(三)报考点必须加盖经考生签字确认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表;
(4)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从2001年起,必须将自考文凭提交教育部登记,以便在注册时承认教育程度和身份证号码。因此,每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必须贴在身份证的第三面,没有身份证可以用一本家庭账簿代替;
(五)考生在申请毕业证书前,必须在本省申请一门以上的学科;
(六)向考生申请确认和颁发文凭时,还应发给“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而不仅仅是考生的文凭。
(七)申请文凭后,需要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以向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科技厅)办公室申请,并通过省研究生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请参加机构审批后,由省研究生院颁发。(省级学位办公室电话:0871-725)
5.云南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环节中的考试、学习和论文答辩的联系模式。
云南大学:0871-806公共关系学院:0871-0871法学院:0871-800
云南师范大学:0871-928教育系:0871-798外语系:0871-846
云南财经大学:0871-191 0871-287
西南林业大学:0871-028
云南农业大学:0871-028
昆明理工大学:0871-071
昆明医科大学:0871-246 247
云南民族大学:0871-620451#p#分页标题#e#
六.处理遗失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的措施
三份毕业生登记表,省级招生学院,州(市)考试机构,考生各一人。研究生证书遗失的,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研究生登记表,但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弥补研究生登记表的丢失,考生可以向国家(市)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说明情况,国家(市)招生机构应当复印、盖章。国家(市)考试机构遗失研究生登记表的,必须发给考生有关证书,考生持证书到省级招生机构查询、复印。如果证书遗失,考生可以向国家(市)招聘机构提交申请或情况说明,并免费拍摄1英寸皇冠前半部的彩色照片,并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颁发证书。
七.对伪造证明材料的处罚措施
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严禁伪造。发现伪造证明材料的,应当吊销证书,通知被检验员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发现虚假文凭的,由地方招生机构立即没收,报送省级招生机构,经鉴定后,由省级招生机构作出意见处理,并反馈当地招生机构实施。情节严重的,报当地公安纪律检查部门查处;
八.毕业生的使用、薪金和报酬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工资,依照国务院1988年3月3日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执行。裁决是根据文件编号执行的。(87)023由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劳动人事司、云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1987年10月发布,云南金融人物(87)274。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劳动和人事部、云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文件执行“准予休假、复习假和自学考试奖学金条例”。
附属建筑物 / 附件 / 吞并
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在线应用指南(考生)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信息系统(利用IE浏览器登录网站:http://222.221.6.160 9909/medile.jsp),可以查看考生的信息、考试成绩和提交毕业申请。
一.候选人登记
考生进入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信息系统,通过考试号码+ID号+验证代码进行登录验证。登录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候选登录界面
II.系统的主接口
候选人成功登录后,系统的主接口如图2-1所示:
功能有:查看考生的基本信息,查看以前的考试成绩,毕业申报,档案传递等。
图2-1系统主接口
三.毕业宣言#p#分页标题#e#
(一)填写考生的基本情况。
在系统的主界面中,考生可以点击毕业宣言,输入毕业宣言链接,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上传考生的毕业照片(要求:1英寸免冠正面半彩色照片,照片背景为浅蓝色,尺寸不超过1m,格式为jpg),系统界面如图3-1所示:
在基本信息准确之后,单击系统底部的ext按钮。如果需要再次填写候选信息,可以单击“重置”按钮。
图3-1考生的基本信息接口
特别要提醒:
1.考生如有多于一张考试卡,可在另一考试卡号码栏内填写其他考试卡号码。
2.在“身份证号码”栏中填写真实的身份证号码,如下图所示:
在下面的列中再次输入ID号
出现以下界面,单击“确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的身份证号码与登记不符,您必须提供相关的辅助资料,具体事项请参考并选择申报确认点。
(B)显示考生的成绩
考生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后,单击“下一步”按钮输入考生成绩显示界面,显示考生通过的考试科目和申报专业未通过的考试科目。接口如图3-2所示:
图3-2考生成绩显示界面
(3)提交申请材料
在考生成绩显示界面(图3-2)上,单击提交申请信息按钮完成毕业申请提交。
四.取消申请
在申报确认考生信息未被确认之前,考生可以取消毕业申请,并在考生基本信息界面中单击“取消毕业申请”按钮。如图4-1所示:
图4-1未审阅的毕业申请界面
成考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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