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及以上市、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考生在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之前,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为做好预科考生的注册工作,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I.学前资格的注册时间
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的考生,必须在今年上半年的五月二十日和下半年的十一月二十日之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学前资格和证书资料,并报省中央商标局检查。
(二)资格预审登记信息的类型和内容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生选择以下一种学术认证方法进行注册。
(一)由学信网络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应当提供在线验证码,其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不少于25天;
二.国家信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需要提供报告号;
(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应当提供证书号;
同时要求毕业于自考专业和本科专业的考生提供高考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资格预审证书的,暂时不填写学前文凭号码和学术证书信息,但必须向省级自考办事处提供学习专业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预期毕业时间(可由学校集体办理,并统一提交省自考办公室)。
三.毕业登记时间
6月15-20日在上半年,12月15-20日在下半年。省自考办公室应在毕业登记前对考生的学前资料进行审核。考生的学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真实或者未填写的,不得办理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提供专业证书和预期毕业时间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在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应于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毕业前文凭号码和资格预审证书信息,并提交省自考办公室审核。未及时填写的,视为已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二.毕业登记的其他处理程序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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