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我省机械设计制造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我省决定从2016年1月起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设计、制造和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专业代码:b4)。兹通知下列事项:
I.入学考试学校
广东师范大学
二.考试科目
不受性别、年龄、户口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申请机械设计、制造和自动化专业(独立部门)。
三.学历水平和规格
机械设计与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独立科)的学术水平和规格:该专业的学术水平为本科。每门课程考试合格的,可以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颁发的课程资格证书。该专业有13门必修课,60学分,4门选修课,28学分。符合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思想道德鉴定的,可以取得省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学士学位,并经到校代表签字,国家承认其学士学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如果符合相应的学位条件,应当按照国家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在校生授予学士学位,并享有授予学位的权利。
四.申请考试的方法
根据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考生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申请点,或通过互联网、电话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在申请考试时,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主修学校负责组织实际课程评估。考生按照规定向在校生申请实际考试课程。
五.考试的组织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编制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制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自学考试材料;安排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组织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命题命题。
省考试委员会负责颁布专业考试计划;组织编制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使用;安排省级命题课程考试时间;组织省级命题课程命题;统一全省考试、评估和考试状态管理;颁发课程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指导和监督助学工作。
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报名、组织考试实施、协助考试管理、协助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工作。
在省考试委员会的指导下,主任学校开展专业宣传、开展工作和助学活动,参与命题和批改工作,组织实践课考试,副签毕业证书。要坚持考试与学校、命题与辅导相分离的原则,相关课程的命题教师不得参与课程的辅导。#p#分页标题#e#
六.专业考试课程和考试时间表
专业课程附呈。全国统一考试课程由全国考试委员会统一安排,省级统一考试课程由省考试委员会统一安排。第一次考试将于2016年1月举行,考试课程由省考试委员会统一公布。
七.专业暂停考试
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优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结构,确保自学考试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省将根据某一时期的专业应用情况,公布该专业的停工时间。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专业(独立部分)考试计划(点击此处下载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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