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官院校为(以下)教育机构,市、县(区)的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国家考试办公室“关于调整销售管理和其他专业语文和非学历证书课程设计的通知”(考试委员会(2014)第9号)的精神,经过研究,决定调整销售管理(专业、独立学科)和中小企业管理(专业、独立学科部分)的四个专业(包括考试开放制度的试点改革)。关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5年4月1日起,四个专业考试课程(销售管理专业(学院、独立系)和中小企业管理专业(学院,独立科)将实施调整课程(详见附件),不再开设非学历证书课程。
二、从2015年7月1日起,这四个专业分别实施中国销售管理专业证书和中小企业经理证书等非学历证书的分级和全面认证办法。考生只可在取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有关指示的规定申请豁免考试。
3.在2015年7月1日前,已取得“中国中小企业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中小企业经理证书”的考生参加了非学历证书考试,并通过了一门以上的课程(包括一门课程),并可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考试。
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考试的考生,必须根据课程要求,按照整体认证办法取得非学历证书后,申请豁免证书。
考生选择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应当按照课程要求通过证书课程;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的,证书课程不得以其中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证书。
四、对部分证书课程进行认证的,省级考试机构应当在2015年10月31日前统一匹配考生的身份证号码。自2015年11月以来,将不再对一些证书课程进行认证。
(五)2015年11月参加“中国中小企业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中小企业经理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在取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总体认证办法,按照课程要求申请免试。
请及时通知考生。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业)课程设计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科)课程设计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中小企业管理专业(专业)的课程设计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中小企业管理专业(独立科)的课程设计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业)新旧计划课程替代表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科)销售管理专业新旧课程替代表#p#分页标题#e#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管理专业(专业)新旧计划课程替代表
8.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管理专业新旧计划课程替换表(独立部分)
9.2015年10月的新考试课程安排
成考倒计时
立刻定制专属提升方案
上一篇:福建自考本科与高职高专衔接考试课程分类物流管理(独本) 下一篇:福建自考命题考试《工程经济》考试说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