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了2015年下半年的自考毕业、考试转学和2016年4月的自考注册,2016年上半年的学术资格和课程豁免,自考实用课程考试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转学的考生,可于2015年12月1日至7日(5、6公众假期除外)到考试所在地区、县(市)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者转学手续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身份证正本复印件)和所有课程的合格证书。其中,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在2014年前申请完成自考的资格认证,除携带省级考试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外,还应当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资格证书报告;2014年(2014)以后申请完成学业资格的,只需持有学历证书即可。如果考生在考试前持有自考文凭,则只应携带一份资格证书和文凭副本。
在2016年上半年申请参加自考实用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15年12月14日至18日通过学生资助单位或指定地区和县(市)申请考试。在2016年4月申请统一的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15年12月14日至18日和2016年1月7日至15日(2016年1月9日和10日除外)通过学生资助单位或指定地区或县(市)入学考试办公室申请考试。在2016年4月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注册期间,考生还可以申请学历和课程豁免。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必须携带考试卡。其中,首次申请的考生只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即可。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应当在考试前随身携带学历证书正本、复印件、身份证、录取证书和复印件。
考生在办理豁免手续时,必须随身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豁免证书以及复印件。其中,免试证书是相关的等级证书,或者是本人的研究生成绩单原件;提供国家计算机水平、公共英语水平和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要交考试前的学历证书。考生可登录www.syzsks.com(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说明供考生详细查阅自考豁免说明。
所有在2015年10月参加考试的自考学生,均可在上述时间内从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生办公室收到成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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