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2年4月自学考试的考生,合肥市考生,可于5月2日登陆我们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包括巢湖、泸江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5月10日,考生将于5月10日在合肥教育考试学院金寨路222号注册,不再按规定办理。同时,将于4月发布自考非法决定。如果没有及时收到,将被视为“处理决定”已经交付,并将不再发布。考卷结果于5月30日在网上公布(只公布了成绩不正确的考生名单)。
在合肥(包括巢湖和泸江),符合自考成绩的考生不再颁发证书。您可以将打印的考试成绩从网上下载到参加考试的高校,参加考试的实践环节和论文。毕业后,无需提供资格证书(除论文和实用课程外)。在试用时,所有合格的课程将从成绩档案中打印出来。考生可凭入学证书及身份证申请毕业。
5月10日,在合肥教育考试学院金寨路222号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申请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证书,此前未颁发教育学和心理学证书。没有按时收到的考生请浏览自考日历,并根据以上时间进行补足。
(巢湖0108号,庐江0109号,长丰0102号,肥东0103号,肥西0104号,返回各市、县自考办事处领取教育学和心理学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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