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组织自考毕业生资格考试:
1.自考毕业生资格考试时间表:
在城市地区接受自考毕业申请的时间:11月27日;考试地点:市级教育招生考试学院。
每个县的自考毕业申请的受理时间为11月28日,审查地点为每个县的自考办事处。
委托开设考试专业(监狱管理专业、公安管理专业)自考毕业申请受理时间:11月28日;考试地点:委托有关部门的专业单位开展考试。
2.自考毕业申请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城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29、20、15;
怀远县自考办事处:58;
武和县自考办事处:02;
古镇县自考办事处:56人。
3.每个县的自考学生在考试所在的县自考办公室处理毕业申请,并委托考试开幕专业(监狱管理专业、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委托开学考试单位处理毕业申请。
各县自考办事处,委托开设考试专业(监狱管理专业、公安管理专业)接受集体报告数据,档案材料时间:11月29日上午。它将不再在时限内处理。
(四)各受理单位必须加强对考生申请材料的管理,做好材料的审查、验收、保管和移交工作。
5.这次不接受申请材料和程序不完整和有困难问题的候选人。未在省外办理转学手续的考生,不接受毕业申请。
2.候选人申请毕业所需注意的必要条件和事项:
1.考生申请自考毕业,必须办理毕业申请手续,不得代理。
2.交回本人有效身分证(A4纸)的正本及影印本。
3.考生本人持有所有自考新(旧)入场证(A4纸)的原件及影印本。没有及时更换条形码入学考试卡的老考生这次不能申请毕业,必须在下一次用条形码替换入学考试卡后处理。
4.相关专业还必须在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上交证书原件。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A4试卷),并提交毕业论文原件。
6.10名申请师范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A4试卷)的原件和复印件。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必须具备英文的合格成绩(2)。
(七)符合免考要求的,应当携带有关资料,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考试豁免申请表。(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豁免申请表已列入本通知附件二。请下载并打印201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并按照备注的要求用一支黑水笔仔细填写。)#p#分页标题#e#
考生按照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豁免暂行条例(安徽省考试委员会[2006]05)和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考试档案补充说明(安徽招生函[2010]206)的要求申请豁免。
八、委托开设考试专业的“研究生登记表”,由主管部门盖章。
9.“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一支黑水笔填写,笔迹应整洁,更改无效,损失不予弥补。毕业生登记表(A3)中的单位鉴定栏必须由所在单位填写,人事部门或者党委总支部的公章应当加盖人事部门或者党委总支部的公章。人工填写的“研究生登记表”(A3)和打印的“研究生登记表”(A4)共4页,由考生组织其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保管和存档。
10.军事或武装警察人员的识别代码不足6位,即为零。这样就可以达到6位数,数位数超过6位数,只需填写前6位数字,然后在出生年份、月份、日填写,这样就可以达到18位数,小于18位位来填写零。
三、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书的编制
自考毕业生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注册证书、毕业证书正本、复印件、身份证正本、复印件、接收单位证书(或签订就业协议),向安徽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安徽高等教育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告证书”。
四.申请自考毕业的候选人的申请程序
1.自考毕业生出具的有关材料报送计算机人员审批后,应当场打印“毕业申请校对表”和“毕业登记表”(A4)。考生自己需要仔细检查“毕业申请校对表”和“研究生登记表”(A4)的相关信息,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二)通过第一次考试后,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万[2002]186号文件”的规定,考生应当缴纳毕业考试费用,领取研究生档案袋。
考生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或联系地址、成绩、照片等信息,军警毕业生应具体建议按照有关要求核对证件编号。
3.考生应仔细填写研究生档案袋的封面。我需要联系电话号码。在自考毕业资格考试和认证期间,应保持自考毕业生的联系号码。候选人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作人员提交相关毕业材料。
五.颁发和收到自考毕业证书和相关毕业材料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表和电子报名证颁发自考毕业证书。
考生可在2012年下半年根据有效身份证原件取得“自考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和“电子登记证”,这些证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取得,不得代表申请人取得。每个县的自考考生和受托开考的自考考生的资料,由考生毕业申请受理单位出具。分配的具体时间:#p#分页标题#e#
2013年1月15日至16日分发了城市地区自考候选人的毕业材料。
2013年1月15日至16日向每个州的自考候选人分发了毕业材料。
委托开试单位自考考生毕业材料分发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16日。
颁发毕业信息更正申请时,应当同时受理毕业信息更正申请。请自考毕业生按时领取“自考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和“电子登记证”,并仔细核对各种信息。考生发现信息错误的,需要当场反馈毕业申请受理单位,并现场办理有关信息更正手续。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6日。超过规定的时间,将不会作出纠正和责任。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豁免申请表
编辑推荐
来晒晒你十月份的自考得分吧!
自考365:自考毕业申请指南
2012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答
自考365:自考毕业论文写作指南
成考倒计时
立刻定制专属提升方案
上一篇:安徽自考心理健康教育(专科)考试计划 下一篇:安徽蚌埠4月自考通知单查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