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省转学考生在本省办理转学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原件:1、本人身份证;2、原省的考试转学通知和证书;3、外省自学考试证书和我省自学考试证书。
每年4月和10月在其他省份参加考试的学生还必须提供下列原始文件和证书:(1)其所在省份的居留证书或临时居留证书;(2)在原属省的工作或学习证书。每年1月和7月在其他省份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果该省在该年安排了额外的考试,他们还需要提供上述文件和证书。
(二)转到我省的合格成绩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课程,转学科目必须是国家考试办公室公布的考试科目名称和课程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按照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调派考生参加考试。
三、办理转学手续,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考试机关办理,留下指纹,不接受集体处理。
四.处理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11日(上午8:3011,下午1:0016)
地点:沈阳皇谷区崇山中路33号绿洲宾馆301室和302室
成考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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