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和州教育考试机构(入学考试办公室)、学院和大学: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12年4月关于做好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考试函[2012]第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交给你,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落实工作。接到通知后,各地要及时组织考核部门和考点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行职责分工。
第二,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各地要严格遵守“国家考试安全保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试卷运输、试卷保管、考试机构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第三,密切关注工作的实施细节。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工作流程,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法和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四是严格执行考核职责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试卷到达保密室后,必须每天按时向本院自考办公室申请。泄漏、泄漏、集体纪律欺诈、疫情等重大事件,必须尽快向本院报告。
连连:张家华,周怀伟
联系方式:0731-240,1
0731-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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