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律师(基础部分)(专业)专业的设置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学院同类专业的设置是一致的。同时,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和律师工作场所的专业需要,重视考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考查,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术水平和规格:本专业采用学分制,考官通过各门课程的考试后,颁发单一科目资格证书,同时取得相应的课程学分。取得该专业规定的十二门课程成绩合格的,累计学分达到六十七学分,符合思想道德评价要求的,发给大专文凭。
培训目标和基本要求:律师(基本部门)(专业)专门培养符合基层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线需要,兼具德才兼备的应用型律师。要求应聘者热爱律师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律师工作的原则、政策和法律法规;系统掌握律师专业和律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专业代码:1
在读院校:河北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业成绩
课程范畴
考试模式
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依据
2.2.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2.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4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3.3
法律文件的书写
3.3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4.4
民法的原则与实践
7.7.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5.5
民事诉讼的原则与实践(一)
7.7.
必须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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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刑法的原则与实践(一)
7.7.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7.7.
刑事诉讼的原则与实践(一)
7.7.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8.
商法的原则与实践
6.6.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9.9.
经济法的原则与实践
6.6.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10.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7.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11.11
法学
7.7.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12.
宪法
4.4
必须参加考试
笔试
毕业总学分
67.
成考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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