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12年6月在惠州市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照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材料。
一.收到日期:10月26日、11月16日(不包括假日)。
上午8:45-11:30和凌晨2:45-380:00-晚上11:30。
2.收件地点:惠州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二楼自考科
3.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其入学证和身份证取得,不得代其取得。
四.考虑因素:
上述取得毕业证书的安排仅限于在惠城区进行毕业考试和批准的考生。申请各县(区)自考办事处毕业登记的考生,请联系本县(区)自考办事处(联系人:惠阳区自考办事处-92博罗县自考办事处-34惠东县自考办事处-27)。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文凭”只颁发一次,损失不予弥补。发生损失、损坏、盗窃和其他责任后,“毕业证书”由考生本人和代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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