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规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单”;“通知”的精神(2018年)(第1号),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申请情况,通过与在校生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学习,决定调整“关于暂停考试的通知”和“高考学校(河北省考试委员会2018年第3号)有关工作调整通知”等三个专业的停课时间,具体内容如下:
1.公共关系专业(独立专业)、艺术教育专业(独立专业)和历史教育专业(独立本科部分)自2019年下半年起停课,不再接受新生(包括不间断专业)的申请。
二.在停课过渡期(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年底),将继续安排上述三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考试,实际环节和毕业论文的最终注册时间为2021年5月。申请上述三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在过渡期间取得专业考试计划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在此期间毕业。
3.在过渡时期结束时,将不再安排上述三个专业所有课程的考试。从2022年起,上述三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将停止发放,通过考试的课程和学分将继续有效。未取得上述三项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转学到正在参加考试的其他专业继续深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当符合转到专业考试方案的要求。与转到专业的课程名称和代码相一致的课程,在转到专业的过程中不需要再检查。
请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通知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专业停学工作,确保停课工作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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