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它是社会自学家在学术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全国性的高等教育考试.它是个人自学、社会救助和国家考试的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义务教育专业努力把中小学教师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知识学习和教学技能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在提高学历水平的同时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服务。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本专业培养和培养适应义务教育的需要,从事小学、初中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这一专业(独立部分)要求考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了解现代中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道路,树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的科学发展观,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掌握现代教育思想,了解青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具有良好的师德、思想素质和文化修养。掌握义务教育管理和学科教学的专业科学知识,胜任某一方面的义务教育和教学岗位,初步具备相关的教育理论研究能力。
教育水平和规格:从总体上看,该专业符合全日制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层次要求;同时,根据义务教育的要求和教育教学的特点,课程更具有实践性。在注重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培养的基础上,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教育教学的实践训练。
本专业(学院)毕业或者具有其他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小学工作人员,应当取得本专业(独立学科部分)考试计划规定的十二门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不少于70学分,毕业论文符合规定要求,思想品德合格的,省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由在校生代理签字。
本专业(独立学科)毕业生的学术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校生应当授予教育学士学位,并享有授予学位的权利。
专业代码:5
就读院校:河北师范大学
序列号 / 编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信贷 / 信用 / 声誉 / 赞扬
方向 / 动向 / 导演 / 指挥
言论 / 注意 / 评论道 / 说道
1.1
成考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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